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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不该给的一分不给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胡水清 时间:2023-03-21

案情简介

委托人女方A某与男方B某相恋十年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B某一直待在家中不愿工作,由女方A某一人赚钱养家。B某不仅怕吃苦,而且好高骛远一心想赚快钱,时常因为琐事殴打A某,对A某父母更不尊重,还一直怀疑A某藏有私房钱,不断编造各种理由伸手向A某要钱。2019年2月,B某又一次动手殴打A某。无奈之下,A某委托胡水清律师起诉离婚。

办案经过

2019年7月第一次起诉离婚,B某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2019年11月B某与其母亲串通,为达到在离婚案件中多分财产的目的,根据母子两人之间流水向法院起诉近15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经胡律师辩护,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A某、B某共同承担90余万元。

2020年初,A某将自己名下的、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转让给自己父亲。

2020年3月,A某第二次起诉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A某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市值400多万)婚后还贷金额及相应增值部分的一半分割补偿给B某共40余万现金。

B某在离婚案件中提出要求A某分割给自己2000万元。

这之后围绕着A某婚前所购房产,双方及A某父亲之间你来我往打起了返还原物、排除妨害、确认合同无效等多个诉讼案件,基本各个案件都经历了一审、二审乃至个别案件甚至到了省高院。直到2022年底,A某父亲才真正拿到被B某一直霸占的案涉房产。

办案感想

B某在一众案件中不断的更换代理律师。律师在回答咨询与办案过程当中不应该脱离法律,不应当一味顺着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去分析、预判、处理案件,给当事人不切实际的倾向和希望。

 

题外话:办案过程,B某眼看2000万的打算要落空,多次驾车别停、冲撞胡律师乘坐的汽车。花费近三年时间,用近10个案件,B某唯一成功的是不得不让人佩服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精神。结婚后对家庭经济从来没有贡献,却从流水上一直在做手脚,为的就是万一离婚可以拿流水起诉多分财产。这样的B某还敢凭空捏造要2000万,着实让人无语。其实好好协商,哪怕自已少分一点只要和平离婚就可以,一直是A某的心愿。可惜啊,B某人心不足蛇吞象,不切实际的诉请终归是镜中花、水中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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