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
债务

分工合作,专业高效

借钱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4-08

  在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别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借给你,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通过利益联系交织在一起,所有会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借钱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利息超过了多少是高利贷

  借款利息超过年利率36%算是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钱利息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首先可以和对方合理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三、一般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下:年利率(%)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6.0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6.15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6.40 五年以上贷款:6.55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自身经营目标,具体制定本机构的贷款利率。 贷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为各商业银行指定的参照标准,一般来说各商业银行会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比如说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上浮10%,便为6.6%(年利率),每家银行上浮的标准不一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钱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最好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一旦构成了高利贷的话,那么法律方面肯定是不会给予保护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