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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2-20

  随着经济条件越来越好,选择移民的人越来越多,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也有一些选择另一半对象是外国人,因而可以成为真正的外国人户籍,所生的子女也就是外籍户口,那么,涉外遗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涉外遗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 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 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遗产公证的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涉外遗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首先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其次是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等,与国内遗产继承是大致一样的。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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