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案例

分工合作,专业高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60万,缓刑 案情简介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胡水清 时间:2022-07-11

案情简介

A某出于义气为他人介绍出售银行卡的人,用于他人开设赌场转移犯罪所得。A某一共介绍两人并亲自陪同办理数张银行卡,总共涉案金额60余万元。A某未有获利一分。

前来委托胡律师时,距离法院开庭审理还有4天。A某在检察院未作认罪认罚;办案人员倾向于处3-5年量刑。

办案结果

经过胡律师积极辩护,最终判决A某缓刑,罚金5万元。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