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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我要出口气

来源: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作者:胡水清 时间:2019-11-12

案情简介

 A某于20余年前将名下房产卖给B某,同时提供了所有卖方应当提供的过户手续。数年前,A某儿子购买新房准备申请购房人才补助时却被相关部门告知:20年前卖掉的房产至今没有办理过户,因而A某儿子不能享受人才补助,A某孙子也不能在落户市中心的学区就学。之后A某多次联系B某要求办理过户事宜,均被B某以有事不方便为由拒绝。去年听闻涉案房产面临拆迁,B某不顾A某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催促A某要求过户该房产。A某称二十多年未办理过户,自己及家人遭受到一定损失,要求协商解决,B某直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

 A某接到法院传票后,委托胡水清律师代理本案并提出唯一要求:我要出口气。

办案经过

   胡律师接受委托,分析案情后制定应诉方案:声东击西,先以合理的理由延长诉讼程序,扰其军心;反客为主,适时另案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瓦解斗志;暗渡陈仓,与B某直接达成和解,完成致胜一击。最终,A某打开郁积在胸口的心结,同时从B某处拿到满意的补偿;B某以最低的成本拿到拆迁补偿款;法院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化解了一桩陈年旧案;胡律师得到A某的肯定,达到了四方共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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