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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纠纷要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4-18

  导读:在房屋买卖中除了购房合同的签订,房屋过户才是关键,而房屋过户纠纷也是常见的房产纠纷之一,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房屋过户纠纷产生?如何有效解决房屋过户纠纷?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过户纠纷产生的原因

  1、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的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2、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

  3、买卖合同经常约定出卖人提供精装房,并在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约定装饰材料与工艺标准。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发现材料低档、做工粗糙,因此与出卖人发生争执。

  4、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尽管领受房屋,但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产权证书可能无法办理,随时将被真正权利人起诉腾房。

  二、房屋过户纠纷怎么解决?

  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2、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3、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4、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根据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房屋过户的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需共有人签字。买方确定卖方证件齐全之后,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必须由产权证上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明确费用明细。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寻求专业人士帮忙。选择威望较高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核实房屋状态。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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